四川职业技术学院
关于执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月报告制度的通知
各系部、部门:
2019年国家大事要事多、敏感节点多,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风险相应增多。根据省委教育工委《关于建立维护高校稳定工作月志制度的通知》(川教电【2019】6号)要求,学院决定执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月报告制度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各部门、系部要严格按照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》的相关规定,定期对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安全、校园安全、信访维稳安全等进行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,发现隐患及时化解,并纳入台账进行管理,明确应对举措,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落地落细落实。
二、各部门、系部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落实校园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,每月20日前按要求将工作台账(包括主要风险隐患、工作举措、工作进展及成效等,样表见附件),经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学院。全年工作台账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党政负责人履行“一岗双责”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。
三、为便于工作联系,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安全稳定工作联络员,具体负责台账报送工作。在3月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和3月工作台账一并报送学院综治办(文渊楼207室)。联系人:张益金(13568700589)。
附件: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月报台账
学院综治办
2019年3月10日